ㄧ、應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您應於進入我國後3個工作天內及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由雇主安排前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醫院辦理健康檢查;3年工作期滿3個月內再入國,雇主仍應安排您接受健康檢查,如已持有國內指定醫院入國日前3個月內核發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免 再辦理母國健康檢查及入國後3日內之健康檢查。
二、應於限期內辦理外僑居留證: 您應於進入我國後15日內,由雇主帶領並檢附相關文件至您居留地移民署服務站(如附表八)申請外僑居留證及製作指紋卡。
三、應由雇主如期辦理入國通報、聘僱許可及展延聘僱許可: 您初次進入我國經健康檢查合格後,雇主應於您入國後3日內,填具「雇主聘僱外籍工作者入國通報單」,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依第二類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實施檢查,並取得當地主管機關核發之「雇主聘僱外籍工作者入國通報受理證明書」之後,於您入國15日內,檢附前開證明書及其他相關文件,代為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勞委會)申請聘僱許可(如您入國3日以上至15日內離境者,仍應依規定申辦聘僱許可),當地主管機關將於核發證明書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實施檢查。在您許可期限屆滿,如有需要延長工作期限,仍應由雇主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日前60日期間內,向勞委會申請展延聘僱許可。 四、僱用您的雇主應與聘僱許可函上的雇主一致: 您未經勞委會許可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 五、您目前所從事的工作項目及工作地點應與聘僱許可函上之工作項目及工作 地點一致。您不得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或在許可以外之工作地點工作。 六、如您來臺從事家庭看護工之工作,而您所照護的被看護者不幸死亡後,您應促請您的雇主於30日內,儘速向勞委會辦理變更被看護者、由符合親等關係之新雇主接續聘僱、或轉由其他雇主接續聘僱事宜。 七、您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依規定繳納所得稅(請參考本手冊:肆、四)。 外勞在臺工作之薪資所得應依我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八、您在臺工作期間,不得吸食或持有鴉片、嗎啡、古柯鹼、大麻、安非他命等毒品,一經查獲將受刑事起訴。 九、您在入國臺灣時,應確認接機人員(雇主、仲介或代理人),以防誤接被騙,勞委會並於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設置外勞服務站(如附表五),提供入國外勞指引與接機服務及出境申訴關懷服務。 ◆各位外籍朋友,為了確保您在臺工作之權益,請務必遵守以上各項規定。若您發現您的雇主未依限為您辦理上述相關應辦事項者,請儘快要求您的雇主依規定辦理,若經反應後仍未改善或發現您的雇主有任何違法的情事,請您儘速聯繫以下單位,將有專人提供必要協助: ◎直接洽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如附表一) ◎撥打勞委會職訓局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英語0800-885885、泰語0800-885995、印尼語 0800-885958、越南語0800-017858(如附表二),或洽勞委會職訓局(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83號)。 ◎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外勞諮詢申訴服務(如附表五)。
貳、您在臺工作期間所享有的權益 一、工資: 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惟您如受僱於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二、工作時間及休息: 1.依勞雇雙方簽訂之勞動契約辦理。惟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加班時,依該法規定辦理。 2.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
三、例假、休假及請假: 依勞雇雙方簽訂之勞動契約辦理。惟如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但得由勞雇雙方協商調整休假日期。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上開例、休假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另婚、喪、事、病假及公傷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
四、健康保險: 所有領有外僑居留證的外勞,都要由雇主辦理自受雇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按月繳納全民健保保險費,即可享有全民健保醫療權益。(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地分局地址如附表六)
五、勞工保險: 您受僱於僱用勞工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雇主應於所聘僱外籍勞工到職之日檢附中央主管機關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工作之證明文件向勞工保險局申報加入勞工保險。(如附表七)
六、入出國接引服務 勞委會職訓局於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設置外勞服務站(如附表五),提供入國外勞指引及接機服務、出國外勞勞資爭議申訴服務及協助提供外勞臨時留宿服務。
七、勞資爭議處理: 您在臺工作期間,如有勞動權益方面之爭議時,可逕向工作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調解協調,或撥打勞委會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如附表二);亦可於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外勞服務站(如附表五)提出申訴服務。
八、消費爭議之處理: 外勞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或逕撥服務專線:1950(全國代表號)。另外,也可以進入消保會全民消費保護網網站(www.cpc.gov.tw)瞭解最新的生活消費訊息及消費糾紛案例,還可以經由網路提出消費申訴。
參、明智選擇:合法?非法? 一、在臺聘僱期間內合法工作,將會有什麼好處? 外勞如能合法在臺工作,除可獲得應有之薪資所得外,並可享有相關勞動權益的合理保障。如您聘僱許可期間無違反我國法令規定情事而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或因健康檢查不合格經返國治癒再檢查合格者,您可在出國1日後,申請入國簽證來臺工作,但您在臺灣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9年。 二、如在臺聘僱期間內發生行蹤不明,將會有什麼後果? 依我國「就業服務法」第73條及第74條規定,外勞發生連續曠職3 日失去聯繫者,將被廢止聘僱許可,並限令出國,不得再於臺灣境內工作;且外勞於行蹤不明期間如非法工作者,將被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意即行蹤不明之外勞將隨時有可能被追緝並遣送出國,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來臺工作。 三、如發生行蹤不明情形,該怎麼處理? 1.您在臺工作如有權益遭受違法侵害之疑慮,請您善加利用勞委會提供之管道尋求協助;如變相以行蹤不明之非法身份潛藏在社會角落打工,容易受到非法雇主或非法仲介操控,遭受不當利用、剥削和欺壓,無論在醫療、生活或工作等都沒有保障,受傷或病痛時,也缺乏勞健保保障,無法透過正常管道就醫,受迫時難以保障自我基本人權;勞委會呼籲您,如發生行蹤不明之情形,請主動聯繫下列單位以協助投案: ◎各地移民署專勤隊(如附表九) ◎各地警察機關 ◎各外勞來源國駐臺機構(如附表三) ◎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如附表一)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 (如附表二)。 ◎臺灣國際機場(桃園國際航空站及高雄國際航空站)外勞諮詢申訴服務(如附表五)。 2.為杜絕非法打工衍生之社會問題及保障合法外勞工作權益,雇主如僱用行蹤不明外勞最高將重罰新臺幣75萬元,另檢舉聘僱行蹤不明外勞檢舉獎金一案為新臺幣5000元,請利用勞委會職訓局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0800-885-885英語專線、0800-885-995泰語專線、0800-885-958印尼語專線、越南語0800-017858檢舉(如附表二)。
肆、其他應注意事項與相關規定:
一、仲介費:為明訂仲介費之合理收費標準,勞委會採取以下措施: 1.要求貴國明確釐清「規費」及「仲介費」,並建議貴國仲介費以不超過您一個月基本工資為限。 2.請貴國於訂定仲介費數額時,刪除「臺灣仲介費」一項,並規定臺灣仲介公司不得向90年11月9日之後取得入國簽證之外勞收取「臺灣仲介費」。 3.自90年11月9日起取得入國簽證外勞之每月給付臺灣仲介公司服務費及交通費,酌予調整。合計第1年每月上限為新臺幣1800元;第2年每月上限為新臺幣1700元;第3年每月上限為新臺幣1500元。但曾來臺工作2年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回國後再來臺工作,並受僱於同一雇主者,每月上限為新臺幣1500元。以上各年每月收費金額的計算,是以您入國日起算,並非更換仲介公司服務即以第1年每月上限新臺幣1,800元計算收費。 4.臺灣仲介公司應主動與您簽訂書面服務契約,載明服務事項、費用項目及收費金額、退費方式後,始得收取費用。 5.外勞自90年11月9日起申請入國簽證,應簽署「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詳細確實填寫來臺工作所繳相關費用及所得工資,該切結書應經外勞輸出國主管部門查核驗證後,外勞於辦理入國簽證時出示,並由外勞攜帶來臺於雇主申請聘僱許可時繳交。 6.仲介公司依法需向本會繳交銀行出具之新臺幣100萬元至300萬元之保證金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若外勞與仲介公司發生民事債權債務問題,可偱民事途逕,於保證金保證書效期內,勞委會尚未解除保證責任,且取得民事債權之執行名義後,向開立保證金保證書銀行請求代負履行保證責任。
二、外勞薪資含膳宿費用: 1.依據我國勞動基準法規定,工資之給付得於勞動契約中訂明一部以實物給付,惟其作價應公平合理。故勞委會參考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月住宿及伙食消費支出標準,並考量外勞權益及尊重市場機制,以每月5000元作為外勞薪資中內含膳宿費之參考上限,實際金額由勞資雙方協議並於勞動契約書面訂定。 2.前項規定對於不適用勞基法規定之家庭外籍看護工及外籍幫傭,勞雇雙方須於勞動契約中明訂,以維護勞雇雙方權益。 3.對於目前已在臺工作之外勞,其與雇主已訂有契約免費提供膳宿者,在契約存續期間,雇主不應片面變更勞動條件。如有變更之需要,仍須經勞雇雙方合意後,始得為之。
三、懷孕及健康檢查項目: 1. 外勞入國前應辦理之健康檢查項目中,應包含妊娠檢查。外勞如經檢查結果有懷孕情形時,屬健康檢查不合格,不得來臺工作。 2. 外勞進入我國後3個工作天內及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之健康檢查事宜,有關辦理妊娠檢查及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項目,簡表如下:
3. 91年11月9日實施外勞取消妊娠檢查規定後,如您在臺工作期間有懷孕情形時,雇主不得以此理由片面解約,強制令您出國。您如因懷孕等因素,而有確不能勝任工作之情形時,雇主得主張終止契約。如果您是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製造業、營造業),雇主應依法預告勞工並發給資遣費;不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如家庭幫傭、家庭監護工),則由勞雇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事宜。 4. 您在臺工作期間如因懷孕,身心會產生很大變化,又無家人或朋友協助,故勞委會籲請外勞於發生性行為時,宜採取適當措施(如使用保險套、避孕藥等避孕措施),以維護自身權益。
四、薪資所得之課稅規定: 1、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公司分配之股利,合作社所分配之盈餘,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合夥人每年應分配之盈餘,獨資組織營利事業資本主每年所得之盈餘,按給付額、應分配額或所得數扣取百分之二十。 2、薪資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八。但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 政府派駐國外工作人員所領政府發給之薪資按全月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三萬元部分,扣取百分之五。 (二) 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前目所定人員以外之個人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一點五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六。 3、佣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4、利息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 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二) 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三) 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四) 以前三目之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到期賣回金額超過原買入金額部分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五) 其餘各種利息,一律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5、租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6、權利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7、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但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得免予扣繳。 8、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但個人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講演之鐘點費之收入,每次給付額不超過新臺幣五千元者,得免予扣繳。 9、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按所得額扣取百分之十五。 10、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有前九款所列各類所得以外之所得,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11、退職所得按給付額減除定額免稅後之餘額扣取百分之十八。 12、告發或檢舉獎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五、工作安全及遵守安全衛生標準作業: 您與一般勞工一樣,在工作場所工作,雇主應依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保障,雇主除了工作場所的安全衛生設備應符合規定外,僱用您時亦應施予安全衛生及預防災變的教育訓練,包括工作安全步驟,可能遭遇的危害,工作應注意事項,避難、急救、消防等,以維護勞工作業安全及身心健康;也提醒您為確保自身安全,工作前或工作時,勿飲酒或飲用含酒精類內服液等,以免意識不清發生危險。
六、您於受聘僱期間,因故須中途解約提前返國時,為免爾後發生勞資爭議情事,應與雇主前往各地方主管機關辦理終止聘僱關係之驗證程序。
伍、尋求法律協助的管道 ◆如果您有相關法津問題與官司糾紛要處理,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讓您沒錢也能打官司,請事先用電話預約。
陸、自我照顧與人身保護 ◆危急時的求助管道及生活小提醒,提供身處異鄉的您,做好自我保護,讓您在臺生活平安無憂。
「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
一、個人證件資料應保護妥當 貼心提醒您!個人證件資料應妥善保護,千萬不要輕易將私人資料提供給不認識的陌生人。
二、認識人身侵害 (一)認識性侵害 1.什麼是性侵害? ◎ 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是粗暴的侵害,是未經允許的性行為。 ◎ 簡單的說,任何沒有經過你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另外,只要不是您願意讓他人碰觸或觸摸身體的任何部位,且碰觸程度達猥褻之行為者,也算性侵害。 2.不幸遭受性侵害時,該怎麼辦?
◎保持鎮定:不要刺激對方,也不要回打,設法讓他也冷靜下來,以免火上加油。 ◎保護自己:尤其是頭、臉、頸、胸、腹等主要身體部分。 ◎大聲呼救:大聲呼喊「失火了」(譯音),引起其他人注意。 ◎快點避開:離開現場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找鄰居幫忙或到各地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去找警察:到警察局找警察處理,協助送醫或庇護中心。
◎牢記加害人各項特徵。 (二)、認識性騷擾 1.什麼是性騷擾? ◎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 、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 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2).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2.不幸遭受性騷擾時,該怎麼辦? 當遭遇到性騷擾時,若採取消極的應對模式,如:隱忍不說、不予理會(如:假裝聽不見或聽不懂)、逃避(自請調職等)等,通常不會發生制止的效用,且可能讓騷擾者食髓知味。因此,若不幸遭遇性騷擾,應採取下列的積極應對模式,以有效制止他人的性騷擾行為: ◎如果情況許可,可嘗試與行為人溝通: 當面或透過書信,或雙方都信任的第三人,明確告知行為人你不舒服的感覺,要求對方立即停止該行為。 ◎如果情況沒有改善,則應採取掌控情勢的策略: (1).將事發經過及對你的影響,告知你可信任之親友或同儕。 (2).記錄性騷擾事件:詳盡紀錄事情發生的完整經過,你試圖阻止性騷擾的所有嘗試,你做了什麼抗拒/應對?若無,為什麼?,你的感覺如何?對你所產生的其它影響?列舉目擊者,描述目擊者的反應,詳細記錄每次事發時間、日期和地點,每次事件發生之後儘速寫下來,妥善保存你的紀錄。 (3).搜證(如:對加害人錄音) (4).提出法律救濟:如:提起刑事訴訟、民事賠償、行政救濟(申訴或申請調解) (三)、發生人身侵害案件(包含:性侵害、性騷擾及人身傷害)緊急求助方式 如果您不幸遭受人身侵害時,為保障您在臺工作相關權益,您可向以下管道聯絡,尋求協助:
◎『113』婦幼保護專線 如您面臨性侵害人身安全的威脅時,請撥打『113婦幼保護諮詢專線』(24小時免付費服務),有英、越、泰、印、柬等五國語言通譯服務,提供您諮詢與求助。
◎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如附表一)
◎勞委會職訓局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申訴(服務時間為8:00AM至17:00PM,如附表二),各縣市勞工主管單位與各縣市性侵害防治中心將充分合作,協助您在醫院驗傷,或至警察單位報案偵訊、出庭之翻譯、並為您安排緊急安置地點、協助轉換雇主,及協調處理勞資爭議等事宜。
◎警察機關報案電話110 (四)、認識人口販運 1.什麼是人口販運? 「人口販運」,是指透過買賣或質押人口的方式,企圖達到性剝削、勞力剝削或摘取器官的目的,進而採取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不當債務約束或其他強制的方法,將被害人加以組織、招募、運送、轉運、藏匿、媒介、收容或使其隱蔽的行為。
如果您遭受到任何人有從事以下行為,即有疑似遭人口販運情形: ◎非法媒介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有就業服務法第45條規定情形者。 ◎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有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情形者。 ◎以雇主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有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2款情形者。 ◎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以及未經許可變更外國人工作場所,有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及第4款情形者。
2.不幸遭受人口販運,該怎麼因應? 如果您不幸遭受人口販運時,為保障您在臺相關權益,您可向各縣市外勞諮詢服務中心(如附表一)、勞委會職訓局免付費外勞申訴專線(如附表二),或桃園與高雄國際機場2處外勞服務站(如附表五)申訴,協助您在醫院驗傷,或至警察及移民署等單位報案偵訊,提供或轉介您出庭之翻譯,並為您安排緊急安置地點、協助轉換雇主,及協調處理勞資爭議等事宜。
柒、健康常識與生活小撇步
<健康常識> ◆常見疾病的預防因應常識,將有助於您免除病痛,做好事前的健康保健,讓您在臺生活無往不利。 一、關於「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 1.感染症狀: 主要症狀為發燒38度以上、乾咳、呼吸急促或、呼吸困難,並可能伴隨其他症狀,例如:頭痛、肌肉僵直、倦怠、意識紊亂、皮疹及腹瀉等,胸部X光檢查可發現肺部病變。 2.預防方式: (1)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尤其是勤洗手及打噴嚏或咳嗽要掩口鼻。 (2)保持經常量體溫及勤洗手之健康行為。 (3)保持居家環境衛生及空氣流通。 (4)避免到人群聚集或空氣不流通的地方。 (5)發燒>=38°C,應戴口罩就醫。 (6)發燒就醫時,應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接觸史。 (7)避免接觸或生食野生動物。
二、關於「禽流感」 1. 感染症狀: 症狀會因感染之病毒型別而異。以目前較受注意之H5N1流感病毒來看,初期多有類流感症狀,如發燒(耳溫38℃以上)、喉嚨痛、咳嗽、肌肉酸痛、頭痛、全身倦怠等,部分患者有嘔吐、腹瀉和腹痛等症狀。患者可能在發病數天後,發生呼吸困難等下呼吸道症狀。
2. 因應方式: (1)返鄉時,應注意住家及鄰近地區是否有大量禽鳥死亡現象,如有該等現象,應避免接觸禽鳥類及其分泌物,如不小心碰觸,應馬上以肥皂洗手。 (2)食物最好熟食,最少需加熱至攝氏70度。 (3)勤洗手、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4)飲食均衡、適當休息及運動。 (5)返臺後,如發現有類流感症狀加上7天內之相關接觸史,應戴口罩立即就醫。 三、關於「登革熱」 1. 感染症狀:發燒(38℃到40℃)或惡寒、皮膚出疹、四肢酸痛、頭痛、後眼窩痛、骨骼關節或肌肉痛等症狀。 2. 因應方式: (1)清除居家內外積水容器。 (2)若置身登革熱流行的地區,請著長袖長褲,避免涼鞋。 (3)在皮膚裸露處塗抹(噴)衛生署核可之防蚊藥,並依照藥品說明使用。 (4)若有疑似登革熱症狀,應儘速就醫,發燒就醫時,應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接觸史。
四、關於「愛滋病」防治
愛滋病毒是經由口腔、肛門、陰道等未採保險套防護性接觸或共用針具(如針頭、針筒)、稀釋液/容器等途徑感染,預防感染請避免一夜情、網路援交、嫖妓、參加搖頭派對及共用針具等高危險行為。籲請您於每次性行為時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是預防性病及愛滋病感染最經濟、有效又方便的方式。保險套可至各地衛生所購買,如有相關問題,請撥衛生署愛滋病免費諮詢專線0800-888995洽詢。 五、關於「結核病」防治 結核病透過空氣中的飛沫傳染。痰檢查陽性的病人,傳染性最高。發病初期通常沒有症狀,疾病進展過程緩慢,等到病情逐漸加重之後,出現長期咳嗽、咳痰、無故疲倦、胃口不佳、體重減輕等症狀,嚴重的時候還會有午後潮熱、夜間盜汗,甚至於胸痛、咳血等現象。受到感染的人,終其一生,大約有10%的機會在個人免疫力減弱時,讓結核菌再度活化而發病。
「早期發現、規則治療」是防治結核病的不二法門,若發現自己咳嗽有痰超過三星期,一定要及早就醫,並可透過胸部X光及痰液檢驗,以便確認自己是否罹患結核病。治療結核病,必須遵照醫師指示規則服藥至少6個月以上。同時要定期返院檢查,不可認為症狀消失就可自行停止服藥,假如擅自停藥,會使病情更加重甚至引起抗藥性,最後將不容易治癒。如果被診斷是傳染性肺結核,在開始治療的2星期內應住院。
六、關於「燒、燙傷」 輕微的燒燙傷應先立即用冷水沖洗,再用冷敷或浸泡冷水,切記傷口的水泡不可弄破。若是嚴重的燒燙傷,請依「沖Æ脫Æ泡Æ蓋Æ送」步驟處理,以減輕傷口受損程度。 沖:在流動的冷水中沖洗約30分鐘。 脫:在冷水中慢慢將衣物脫去,記住勿將水泡弄破。 泡:在冷水中連續泡30分鐘,將餘熱完全除去。 蓋:用乾淨的床單或紗布、毛巾將傷口覆蓋。
送:儘速送醫治療。 七、向毒品說不 1.毒品濫用不僅有違法之虞,還會傷害您的身心健康,危害您的工作和生活,而且戒治不易,容易陷於精神恍惚、嚴重危急的境地,並且潛藏致命性,最後常以死亡收場,您絕不可貪一時之快持有或吸食毒品,或對新興毒品之第三級毒品K他命(Ketamine)、FM2、一粒眠(Nimetazepam)或第四級毒品安定( Diazepam)、蝴蝶片(Alprazolam)及其他鎮靜安眠劑掉以輕心。
2.預防毒害六招: 3.行政院衛生署網站(http://doh.gov.tw)已公告符合指定藥癮戒治機構醫療院所名單,提供個案門診、急診、住院與出院後之追蹤與轉介等服務,另民間戒癮輔導團體或機構亦有提供戒毒諮詢、安置輔導及追蹤輔導。
<生活小撇步> ◆專為隻身在外的您提供簡易的生活小妙招,讓惱人的居家問題輕鬆解決!
一、吐司去除污垢 外套只要是每天穿,又容易在衣領與袖口堆積污垢,可利用切得較厚的吐司麵包用力摩擦即可去除。
二、檸檬去渣大發現 茶壺、飲水機使用久了,常會卡一層白白厚厚的渣,只要將一顆檸檬,去籽、切半放入煮2至3小時,裡面的渣會漸漸變少,多試幾次,效果會更好。
三、用鹽去除毛巾異味 毛巾用久會有一股異味,但是如果用洗潔精清洗毛巾,反而會越洗越黏,其實只要放一些鹽在毛巾上輕輕搓洗,就可去除異味了。
四、衛生紙除臭方法 鞋櫃因空間密閉、濕氣較高,而衛生紙本身有非常細的纖維,將之放入鞋櫃中,能夠有效的吸附濕氣,這樣一來就不會有難聞的氣味了。
五、電話聽筒有異味 將未使用過的茶包(隨你喜愛得口味),拔去吊線,置於電話聽筒的凹槽處,如此即可保持話筒的清新氣味!
捌、臺灣民俗節慶與著名景點推薦
<民俗節慶介紹> ◆介紹臺灣最具代表的五大節慶,有助於您了解臺灣風俗民情,讓您早日適應在臺生活,將臺灣視為第二個家喔!
一、春節﹝農曆1月1日〜1月15日﹞ 春節是臺灣人最重視的節慶,家家戶戶貼春聯、一家人會在「除夕夜」團吃年夜飯,並且互贈紅包,說祝福的話,以象徵大吉大利、來年好運氣。代表食菜:菜頭─代表『好彩頭』、魚─代表年年有餘、芥菜﹝長年菜﹞─象徵長壽、年糕─象徵步步高升
二、元宵節﹝農曆1月15日﹞ 元宵節的夜晚,處處可見人人手提燈籠外出遊玩,廟宇會展示特別的花燈,各地也會舉辦熱鬧的「燈會」活動。 代表食菜:元宵 (湯圓)
三、端午節﹝農曆5月5日﹞ 住家門口會掛上菖蒲和艾草,並配帶香包,據說可保平安。中午12點整有“立蛋”的習俗,而各地也會舉辦“划龍舟”競賽活動,熱鬧非凡。 代表食菜:粽子
四、中元節﹝農曆7月15日﹞ 各地廟宇都會舉辦許多傳統盛大的祭典法會。家家戶戶皆準備極為豐盛的肉祭品,祭拜鬼神,祈求平安。
五、中秋節﹝農曆8月15日﹞ 當天晚上全家人要齊聚一起賞月、吃月餅及柚子,『吃月餅』意味著團圓美滿;『吃柚子』是代表受到月亮保佑的意思。 代表食菜:月餅、柚子
<著名景點推薦> ◆臺灣是一座非常美麗的寶島,有「福爾摩沙」之美稱,推薦最具代表性的名勝景點,提供您休閒旅遊時的最佳選擇。
一、臺北淡水 談到“淡水”最著名的莫過於古樸老街、美食和夕陽景緻,「漁人碼頭」是觀賞夕陽的最佳場所,而「紅毛城」有別緻的歐式洋樓,都是您不可錯過的地方。 ◎特色美食:魚丸、阿給、酸梅湯、魚酥、阿婆鐵蛋 ◎交通運輸:搭乘捷運淡水線至淡水站
二、臺北陽明山 陽明山一年四季都有值得一遊的美景,有陽明山國家公園、大屯山、擎天崗、竹子湖等著名景點,其中以春天的“花季”和冬天的“溫泉”最受遊客青睞。 ◎特色美食:野菜、土雞、山產 ◎交通運輸: (1臺北車站搭乘260公車 (2)劍潭捷運站搭乘紅5公車
三、嘉義阿里山 阿里山最著名的就是日出與雲海美景,每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的阿里山花季,滿山遍野的花海美景、落櫻繽粉,每年的此時都會吸引大批的觀光人潮。 ◎特色美食:竹筍、愛玉子、高山茶、公婆餅、火車餅 ◎交通運輸: 1.嘉義車站搭乘嘉義縣公車 2.嘉義北門車站搭乘阿里山小火車 四、臺南府城 臺南府城是臺灣的古都,擁有許多國家級古蹟,其中以孔廟、安平古堡、億載金城、赤崁樓等最享盛名,除了古蹟之外,臺南的小吃也是另一項特色,值得品嚐! ◎特色美食:擔仔麵、意麵、蝦捲、碗粿、棺材板、豆花、鼎邊銼 ◎交通運輸:臺南火車站搭乘至各地公車
五、屏東墾丁 墾丁充滿著熱情的南島風情,是從事水上活動的最佳去處,每到夏季,吸引了很多外籍觀光客到此一遊,在炎炎夏日裡,歡迎您廣邀朋友一起來戲水消暑哦! ◎特色美食:鹿角菜、雨來菇、港口茶、芋頭粿、鴨肉冬粉 ◎交通運輸:屏東車站搭乘屏東客運
六、臺東知本 知本位於臺灣東部,以世界級溫泉勝地著名,在這裡除了可以享受泡湯之樂,同時還有山巒、峽谷、瀑布等原始自然風貌。 ◎特色美食:金針花、釋迦、洛神葵、菊花茶 ◎交通運輸: 1.搭乘南迴鐵路至知本站 2.臺東市搭乘鼎東客運(山線)往知本
七、花蓮太魯閣 太魯閣以令人讚嘆的自然奇景最負盛名,位於中橫公路上的沿路風景秀麗,有燕子口、九曲洞、天祥、清水斷涯、長春祠、白楊步道等遊覽名勝,是個不遊可惜的旅遊景點,強力推薦給您。 ◎特色美食:野菜、麻糬、山產、山蘇茶、芋心甘薯 ◎交通運輸:花蓮火車站搭乘花蓮客運至天祥
玖、中文簡易生活用語教學
n 你 好 How are you ; Hello (中文語) Ni How :向人打招呼、問候的話。
n 謝 謝 Thanks (中文語) Xie-Xie :表達感謝、感激的意思。
n 對 不 起 Sorry (中文語) Dui Bu Chi :對人表示抱歉的意思。
n 我 愛 你 I love you (中文語) Wo Ai Ni :向人表達愛意、喜歡的意思。
n 再 見 Goodbye (中文語) Zhai Jian :道別時,希望以後再相見所用的話。
n 多 少 錢 How much (中文語) Duo Shao Chian :詢問東西的價值時所用的話。
附表一各地外勞諮詢服務中心一覽表
附表二:勞委會職訓局0800外勞申訴專線一覽表
附表三:外勞輸出國家駐臺機構
附表五:臺灣國際航空站外勞服務站一覽表
附表六:中央健保局各地分局一覽表
*健保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0-598
附表七:勞工委員會勞保局各地辦事處一覽表
附表八: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電話地址一覽表
附表九: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專勤隊電話地址一覽表
附表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委託辦理「製播外勞業務中、外語廣播節目」頻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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